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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2021年第34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鹿泉区城乡供水管网提升工程(2020年)山前泵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等文件要求,场地再开发利用前,污染责任人或场地使用权人应委托专业机构对受污染场地开展环境调查工作。石家庄市鹿泉区大河镇山前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我单位开展石家庄市2021年第34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鹿泉区城乡供水管网提升工程(2020年)山前泵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了《石家庄市2021年第34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鹿泉区城乡供水管网提升工程(2020年)山前泵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要

报告名称:石家庄市2021年第34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鹿泉区城乡供水管网提升工程(2020年)山前泵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石家庄市鹿泉区大河镇山前村村民委员会

场地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大河镇山前村东南

项目概况:地块用地面积为373.33平方米0.56亩)原有功能主要为水磨石厂、绿化带。根据规划要求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用地。

(二)场地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河北绿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河北德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世纪公馆

联系电话:67668058(刘工)

公示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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